近期,证监会公布了2021年资本市场20起典型违法案例,其中胜通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市场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证监会调查发现,胜通集团连续5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119亿元。目前证监会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胜通集团主营业务是钢帘线和化工业务,曾经被誉为山东的“钢帘线大王”。2011年以来,胜通集团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136.5亿元。但就在2018年,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多笔到期债务违约,偿债能力恶化,向法院申请破产,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证监会稽查人员:
证监会稽查总队收到线索,对胜通集团展开了调查,经过走访胜通集团上下游几十家企业,数十名涉案人员,并且调取了大量的产销、纳税、财务资料之后,胜通集团的财务造假事实浮出水面。
证监会调查发现,2013年至2017年期间,胜通集团通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直接修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方式,连续5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虚增利润119亿元。胜通集团是通过什么手段造出了如此天价收入的呢?
记者 张馨月:
胜通集团的主要造假手段有两点。第一个手段是,长期利用已经停产的业务板块连续造假。胜通集团旗下有一家子公司叫做胜通化工,就对外披露的材料来看它一直是胜通集团的第二大收入来源,但是经证监会调查发现,由于环保以及质量的一些原因,这家子公司早在2013年就已经停产了。但是在胜通对外披露的材料当中,这家公司平均每年贡献约30亿元的收入。第二个手段是。胜通集团为了让公司的财务数据报表更好看一些,在审计机构已经对胜通集团的虚假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之后,又修改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合并的财务报表,并且加盖了虚假的会计师事务所印章,通过此种方式虚增利润6亿元。
2021年8月,证监会依法对胜通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该案也是证监会横跨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开展执法的一起典型案例。2018年12月,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统一开展执法,这有助于实现两个市场监管执法尺度的统一,也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带来了债市监管力度的升级。
证监会稽查人员:
这个案子所涉及的债券品种,涉及到两个日常的监管机构,一个就是证监会日常监管的交易所债券市场,另外一个就是人民银行日常监管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所以这是两个监管机构协同配合一起完成的典型案例。